房屋遗产继承过户需要缴纳哪些费用
网友提问:
我在农村老家有套房子,房权证是父亲的名字。现在父亲已故,我继承房子的一半产权,现在母亲决定将另一半产权也赠予我,请问现在要将房子过户在我名下都需要缴纳哪些费用?具体数额是多少?
周口律师解答:
你反映的房屋一半继承、一半受赠的情况要收取以下费用:
1、房屋权属证书工本费;
2、转让手续费;
3、印花税;
4、契税按房屋一半价格收取。如果你所继承的房屋没有办理新的《房屋所有权证》,还需要申领新的《房屋所有权证》。
成都继承律师解答:
房地产继承过户所需的费用
办理房地产继承过户有一些费用发生,主要是房地产继承权公证费用、房屋估价费用及房地产过户的税费:
1、继承权公证费用;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
根据沪价房(1996)第088号文评估费用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
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 累进计费率‰
100以下(含100) 5
101以上至1000部分 2.5
1001以上至2000部分 1.5
2001以上至5000部分 0.8
5001以上至8000部分 0.4
8001以上至10000部分 0.2
10000以上部分 0.1
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
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4、契税;
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如一套100万的房子办理继承过户,要承担5000元的房屋评估费用+2万元的公证费用+500元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25605元,费用可观,所以有的人在购买房地产的时候直接将房屋登记在子女名下。
房产继承首先需要公证,再根据房屋面积,房屋价值等计算房屋继承费用,还需要缴纳一定的税费,和房屋赠与比较起来而言,费用可以说更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