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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热点
社会抚养费如何征收
2025-05-080

社会抚养费如何征收

 

不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按照以下规定计征社会抚养费:

 

()不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再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的6倍至8倍征收;

 

()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的3倍至4倍征收;符合婚姻登记条件,在生育后3个月内补办婚姻登记手续的,免征社会抚养费;

 

()有配偶者与他人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的9倍至10倍征收;

 

()符合再生育的规定条件和间隔时间但未经批准生育的,按计征基数的1倍征收;符合再生育的规定条件但未到间隔时间生育的,按计征基数的2倍征收;

 

()不符合本条例规定再生育第二个以上子女的,逐胎加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一方是农村人口,另一方是城镇人口的,以城镇人口所在市上一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标准计征社会抚养费。

 

不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除按以上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外,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