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免费注册|忘记密码|管理入口 返回主站||保存桌面|手机浏览|联系方式|购物车
VIP   VIP会员第1年

九八法务  
加关注0

法律咨询服务

搜索
新闻中心
  • 暂无新闻
联系方式
  • 联系人:九八法务
  • 电话:18923696887
  • 邮件:fawu98@126.com
  • 传真:0769-23225687
站内搜索
 
荣誉资质
  • 暂未上传
友情链接
  • 暂无链接
首页 > 法律热点 > 离婚以后的监护人是谁
法律热点
离婚以后的监护人是谁
2025-05-020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为监护人。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离婚只是解除了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并不会影响父母对子女的监护权。如果父母双方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在离婚案件中,通常会对子女的抚养、监护等相关问题作出妥善安排,以保障子女的权益。例如在确定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后,另一方享有探视权等权利,同时也要履行相应的抚养、监护等义务,如支付抚养费等,共同为子女的健康成长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