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免费注册|忘记密码|管理入口 返回主站||保存桌面|手机浏览|联系方式|购物车
VIP   VIP会员第1年

九八法务  
加关注0

法律咨询服务

搜索
新闻中心
  • 暂无新闻
联系方式
  • 联系人:九八法务
  • 电话:18923696887
  • 邮件:fawu98@126.com
  • 传真:0769-23225687
站内搜索
 
荣誉资质
  • 暂未上传
友情链接
  • 暂无链接
首页 > 法律热点 > 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效力是什么
法律热点
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效力是什么
2025-04-290

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效力是什么

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具有法律效力,法官有权依据实践经验审查判断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并对不合情理的鉴定结论不予采信或部分采信。

鉴定结论的作出应当以超过半数专家的意见作为鉴定结论。

专家鉴定组在鉴定过程中应充分听取每一位专家的意见,对于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医疗事故等级、责任程 度、判定依据等,应当让每位专家鉴定组成员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并将每位成员 的意见详细记录。在作出鉴定结论时应当以超过半数专家的意见作为鉴定结论。

专家鉴定组在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时应当选举一名成员负责记录工作,记录的内容包括鉴定时间、地点、专家组成员名单、医患双方当事人陈述、专家询问、双方 当事人作答、每位专家的意见、讨论情况、鉴定结论、专家询问、双方当事人作答、每位专家的意见、讨论情况、鉴定结论、结论依据等内容,记录应本着实事求是 的原则如实记载鉴定全过程,完成记录后应有每位专家组成员的签名。

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建议咨询专业的意见,询问九八法务的专业律师来处理,以最大限度的维护自身的和合法权益,保护你的利益不受伤害。如果你有不了解的地方。也可以查找相关的法条解决。